Google能如何反抗墙奸
星期四, 三月 25th, 2010
虽然在讨论中,我们普遍认为政府未必会继续紧逼,动用GFW来封锁Google.com.hk全站的“核谐打击”手段。
不过我们来做个假设:如果GFW真的接到命令,要求让Google享受DNS污染,域名劫持等全套VIP服务的话,Google能怎么办?默默享受墙奸吗?
Google不是没享受过,还记得那天晚上Google被墙奸得连Gmail都得翻墙的情况吗?那次李开复老师领导的谷歌被墙奸完后,穿上破烂的衣服,擦干血迹,走出小黑屋,对等候在外的G粉们说:“对不起大家,谷歌网站太黄了,活该被墙奸——哦,不对,是我们网络自己出故障了……”
胡天翼:回复《别犹豫了,烟该禁,毒更该禁》
星期六, 十一月 21st, 2009
天翼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拖了一个月才开始动笔回复沈兴达在“联合专栏”的文章《别犹豫了,烟该禁,毒更该禁》。写前给他打了个招呼,道声歉。他很大度地表示“非常理解”——多谢理解!
对于禁烟禁毒的问题,我现在也没有一个很肯定的想法。曾经,我是一个纯自由市场的支持者,这个“纯”,是纯到认为不能有一点点干预市场行为的程度。可以说,那时自己算是一个“纯自由主义者”,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皆无比自由。理所当然,对于禁烟禁毒,也是这个态度,只要别妨碍他人,随便你抽,抽死都没关系。 现在我不再自称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者”了。因此对于禁烟禁毒的看法略有一点改变。
柏林墙倒塌廿年
星期一, 十一月 9th, 2009
二十年前的今天,柏林墙倒塌。我们的教科书上说,这个事件不代表社会主义失败了。这一结论我姑且同意,社会主义也许不会因为一堵墙倒了而失败,但极权主义的的确确是失败了,至少在过去的东德。
最近看到的消息,波兰取代俄罗斯成为最适宜投资的欧洲国家。自从东欧巨变以来,当地的经济发展迅速,而且在我国鲜能看到有关那里的负面消息,这就说明一贯妖魔化西方的我国主流媒体对于东欧都没什么好吹毛求疵的——这是东欧发展成果的高度评价。
沈兴达:别犹豫了,烟该禁,毒更该禁
星期六, 十月 17th, 2009
回胡天翼《该不该禁烟?》 《毒品能否合法化?》
(先说明:我以下所说的禁烟仅指“在工作,娱乐,及公众场所禁烟”)
从今年的7月开始,香港从2007年的“禁止在所有工作及公众场所吸烟”的基础上,增加了“在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禁止吸烟”,从此彻底实行全面禁烟。
鼻梁是为了眼镜而存在的
星期二, 九月 29th, 2009
上次几位老师谈到中国很多人有一种奇怪的逻辑,即用一个结果作为另一个结果的原因。张大春老师举了一个简单明了的例子:眼镜是架在鼻梁上,因此有人认为鼻梁就是为了眼镜而存在的。
抗日战争时期,被日本占领的满洲国是东亚GDP最高的国家,长春也是东亚唯一一个比东京GDP高的城市。如果上海没有成为多国的殖民地;香港被英国殖民百年,这两个城市都不可能成为经济发达地区。战时的汪精卫政府虽说是“傀儡政权”,但当地的居民在抗日战争时期过得比其它战区太平很多。
这些事实说明什么?不同人会有不同的解读。我相信会有人认为:“看来被外国殖民也挺好的嘛,当亡国奴也没那么坏嘛!”如果您这么认为,我得对您高呼一句:“说得好!”如果能让大家生活更好,具体是谁来统治不重要——夏威夷人还自发要求加入美国,当“夏国奴”呢。女真人统治中国时,所有汉族人都可以叫作“汉奸”,但这不影响大清国成为当时世界GDP第一大国。
中国,没有盗版
星期日, 九月 6th, 2009
最近,我花了不少功夫在研究网络知识产权的问题。面对中国如此泛滥的网络共享,盗版盛行的情况,我觉得现今的知识产权法思路已经完全不适用了,非常有必要进行大范围的修改。
威廉·W·费舍尔教授在《说话算数》一书中,提出了一个相当不错的新知识产权法方案。我对其中的一些细节进行修改后,觉得这是目前能看到最好的知识产权法了——“目前”指的是截止今天,接着我会继续看更多的网络法学书,说不定会有进一步认识。这套方案的相关文章我会在晚些时候贴出来。
我原本在思考新方案的时候,特别考虑了该方案在中国推行的可能性。但刚刚我看到一条新闻,知道不用推广了。因为中国,没有盗版。
教育部的“極簡主義”
星期五, 八月 21st, 2009
教育部最近大筆一揮,對四十四個簡體字進行了微調。根據官方說法,這樣做是參考了書法美學。我不知道教育部是參考了什麽書法,據我所知,中國的正統的書法都是用正體字寫的。拿著正體字的帖子最後把簡體字微調了,而且還是調得更簡了,我懷疑教育部是不是參考了極簡主義風格的字帖。
我很擔心隨著教育部年復一年對簡體字的窮折騰導致我小學好不容易學會的字最後全寫錯,我這次乾脆用正體字來寫。這也印證了近六十年來不變的原則——當你英語不好但同時對在中國大陸的生活難以適應的時候,學習港台地區是最好的選擇!
很奇怪,雖然教育部在文字問題上一向崇尚“極簡主義風格”,可一旦涉及到行政效率問題時就自然而然地往“巴羅克風格”上靠攏了。唉,這個不提也罷……
多难兴邦
星期日, 八月 16th, 2009
今天要忙着出门“接见”来宾,没空认真写文章。这样吧,我用《爱枣报》模式写个短篇,让大家熟悉一下什么叫“看出新闻的内在联系”。为了证明我不是造谣的人,我引用的消息都是各大主流网站的内容,完全符合秦刚老师“能看的就看,不能看的就别看”原则。
为什么我们国家政府收入会增长呢?原因之一在于760亿地震捐赠80%流入政府财政专户。不过您别激动,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中国的NGO缺乏公信力,这与我们政府是最有公信力这一事实形成鲜明反差,因此要把钱花在刀刃上,还得靠我们政府!不过,台湾同胞可能不这么想,不过没关系,一国两制嘛,两岸的想法可能会有出入。什么?刀刃在哪里?这都不知道?刀刃就是指,花两亿造个“鸟巢级”的新北川中学;花23亿造一个地震博物馆,让遇难者做鬼都觉得幸福;花点小钱买辆小车为拉动内需出绵薄之力,明年《感动中国》又有素材了!
影片前能不能有广告?
星期五, 八月 7th, 2009
罗永浩老师在博文《中国的流氓有人疼,中国的人贩子有人帮着数钱》中说:在饭否上转了一个朋友批评电影院占用电影放映时间播了近三十分钟商业广告的帖子后,看到下面的这些回复……之后的回复内容大多是网友认为这种片前广告没有什么问题。很显然,老罗对网友的这种想法是感到愤怒的。
单就老罗的这件事来说,应该说没有什么可以多讨论的。广电总局与工商总局近日在今年联合发出的《关于加强影片贴片广告以后管理的通知》中第四条明确规定:“影片贴片广告一律加在《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画面之前,不得占用电影放映时间。”老罗在文章里说得很清楚:电影院“占用电影放映时间”播了近三十分钟商业广告,因此已经违反了国家规定,网友们认为“没问题”的想法本身就是“有问题”的。退一步讲,即使没有这个规定,占用影片时间播放广告这个行为也是说不通的:电影票上说七点播放电影,但七点给影迷看到的是广告,这就意味着消费者花钱买了广告看,这明摆着是侵犯消费者权益。所以老罗评价:中国的流氓有人疼,中国的人贩子有人帮着数钱。话糙但理不糙。
扬正气,促和谐——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展播
星期四, 八月 6th, 200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自2008年4月起,中央纪委、中央宣传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的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扬正气,促和谐”全国廉政公益科幻大片活动。
我认真观摩了一下这批国产顶级科幻片的部分精选,觉得深受启发,不忍独享,这里给读者满怀深情地送上视频地址:
http://www.youku.com/playlist_show/id_340185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