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天翼:回复《别犹豫了,烟该禁,毒更该禁》

星期六, 十一月 21st, 2009

天翼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拖了一个月才开始动笔回复沈兴达在“联合专栏”的文章《别犹豫了,烟该禁,毒更该禁》。写前给他打了个招呼,道声歉。他很大度地表示“非常理解”——多谢理解!

对于禁烟禁毒的问题,我现在也没有一个很肯定的想法。曾经,我是一个纯自由市场的支持者,这个“纯”,是纯到认为不能有一点点干预市场行为的程度。可以说,那时自己算是一个“纯自由主义者”,无论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皆无比自由。理所当然,对于禁烟禁毒,也是这个态度,只要别妨碍他人,随便你抽,抽死都没关系。 现在我不再自称是个彻头彻尾的“自由主义者”了。因此对于禁烟禁毒的看法略有一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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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兴达:别犹豫了,烟该禁,毒更该禁

星期六, 十月 17th, 2009

回胡天翼《该不该禁烟?》 《毒品能否合法化?》

(先说明:我以下所说的禁烟仅指“在工作,娱乐,及公众场所禁烟”)

从今年的7月开始,香港从2007年的“禁止在所有工作及公众场所吸烟”的基础上,增加了“在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禁止吸烟”,从此彻底实行全面禁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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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能否合法化?

星期五, 六月 26th, 2009

每年的6月26日是“世界禁毒日”。对于毒品这个问题,很多经济学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让毒品合法化!

听起来这种方案令人不可思议:禁毒都来不及,还要合法化?著名经济学大师米尔顿·弗里德曼在《禁酒与毒品》中,把禁毒和禁酒作类比,他认为这两者其实是一样的。如果把酒和毒品都看做正常的商品,那么只要政府进行管制,无论是限制交易还是禁止交易,都会造成一个巨大的黑市交易市场,而在这个黑市中的价格肯定远远高于原来的价格。由此引发的犯罪问题,包括社会问题要远远大于毒品本身。

当然这种说法一定是有人反对的。比如吴丹红律师在《毒品“合法化”的乌托邦》一文中就予以反驳。他认为禁毒问题不能仅仅从经济理论上考虑。在中国,禁毒的力度并不够大,而且政府在于此相关的问题,例如失业、贫困、教育等问题上也未得到解决,所以应该从多方面入手,不能指望用经济手段解决一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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