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理性批判(下)

分类: 天翼书评 | 标签: , , , | 日期:2009-11-13

看《卧房里的哲学》这本书应该说是痛苦的经历:文字肮脏,内容作呕。阅读的过程基本上是与罪恶战斗的过程。

可是萨德的这套哲学真是非常厉害,看起来很有道理,要战胜它,重新为“道德”正名着实不易。

纯演绎逻辑得到的结论虽然常常显得可笑,但实际上这些结论颇有“指导意义”。比方在“性解放问题”上,萨德的推论就非常准确,而这种观点在两百年前是离经叛道的。所以,离经叛道并不可怕,只要逻辑上讲得通,我们不妨“立此存证”,说不定以后到就是“真理”。

现在的问题是,萨德关于谋杀等问题的论述是否也同样正确呢?要击破他的这要理论,还是要从逻辑入手,用理性击败理性,切不可愤怒地叫嚷“这人无耻!满嘴胡言!”云云。

以下推理内容相当枯燥,请酌情欣赏!

已知:①杀人(谋杀)是无罪的;②传统道德是有罪的,无道德是对的

以上两条是萨德的观点,我们作为已知命题。而已知②我们可以有两种理解方式。

第一种:“有道德”是有罪的,因此要惩罚“有道德”的人。那么惩罚的方式是什么呢?方式之一是“谋杀”,因为在书中最后,他们就是性虐死一位非常有道德感的母亲。但此处有一个矛盾:她因为“有罪”而被杀,但根据已知①,我们杀人不需要理由。既然杀人不要理由,那干嘛还要“惩罚”一说呢?有道德无道德的人一概杀掉不也可以吗?显然,萨德想保留“无道德”的人种,但这样下去结果就是“无道德”成为“新的道德”。

第二种:“有道德”的人虽然有错,但我们允许他/她错。也就相当于:一个人很低俗,但我们允许他低俗,低俗是这个人的权利。从这种理解方式看来,有德之人就可以免于惩罚,那自然就免于被杀。但已知①中已经规定杀人是可以随意进行的,而“杀人”显然是“无道德”行为,那么这又矛盾了。

因此,这两条已知命题都有逻辑错误。

我们再深入研究一下。书中最后众人对那位善良的母亲实施性虐的理由有两条。第一条是:母亲的道德观是有罪的。第二条是:性虐母亲这一要求不仅是众人的愿望,也是经过其丈夫(父亲)允许的——补充一下,尤金妮的父亲也是个变态狂。

对于第一条理由,在上文第一种中已经分析过了,故不成立。

第二条理由,也同样不成立。因为萨德的哲学明显带有强烈的女权主义色彩,女人的身体应该由自己掌握。也真是因为这种思想,尤金妮才能放开思想包袱,彻底沦为荡妇。不过这只是女权的一方面(这一方面有点极端),另一方面,女权就是让女性能从旧时婚姻礼教的桎梏中解放出来。既然解放出来了,怎么还能以“丈夫要求”为理由进行性虐呢?

事实上,根据萨德的哲学,实施性虐是完全不需要理由的,但他似乎还没“坏透”,想在行使罪恶前还为自己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当然,这“外衣”其实也不合法。

所以,萨德在书中的性虐暴行也不合逻辑。

这引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惩罚是否需要合法理由?

如果答案是“需要”。那么这就违背了已知①的精神,因此萨德必然会说“不需要”。

好,如果惩罚不需要理由,则“道德”和“反道德”之间就可以公平决战一番。因为“惩罚不需要理由”这一论断背后有着两层意思,即第一层,“反道德”惩罚“道德”是不需理由的;第二层,“道德”惩罚“反道德”也是不需要理由的。既然互相惩罚都不需要理由,那么在决战结果出现之前,“反道德”一方无充分理由可以宣布“道德”有罪。

这样一来,萨德的已知②就站不住脚了。

好,批判得差不多了!在我看来,萨德的“罪恶理性”实际上还是“非理性”的。正所谓“善良人在追求中纵然迷惘,却终将意识到有一条正途。”我相信,只要足够理性,是不可能作出“伤天害理”的恶行的。

将萨德打败,真是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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